(项目编号:SCZE2025-ZB-0658/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西安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7家。招标范围为:中药饮片采购等,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承诺书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投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何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至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承诺书加盖公章)。
3-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3-9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近三个月社保)。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非招标人单位职工及其亲属投资开办或控股的企业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情形。投标人提供不少于500个药品生产能力的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6月7日08时00分到2025年6月13日18时00分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前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五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第二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6月27日09:30分
6.2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第二会议室。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西安市中医医院官网》发布。
2.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2.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2.3.3相关证明材料;2.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2.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中医医院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69号
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29-896268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李江西、吴昊、马超
电话:029-88490543
电子邮件:7367791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