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中医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我院对相机进行考察磋商,凡经考察磋商后确定项目金额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实施;未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现场评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考察磋商活动。
一、项目内容:
单反相机、数码相机
二、考察磋商时间地点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下午4点
2.考察磋商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3.地点:西安市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信息科
4.产品需求参数在供应商报名时统一提供。
三、资格条件
1.参与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名时只需提供资质复印件)。
2.考察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入围“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优先考虑。
参与供货商报到时请递交以上相关资质,未按时提交,报名无效。
四、联系单位:西安市中医医院信息科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69号
联系人:李良
电话:89626383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