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医医院2021年度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1-12-15   本文来源: 保卫科

西安市中医医院2021年度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2021年市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我市举办十四运之年,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科室务必按照院领导班子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兴院立业之本,建立可靠的安全“网格化”体系,全面完成我院今年安全目标责任中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一岗双责,分工负责的原则,特签订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签订科室必须严格执行。

一、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1、 医疗事故、重大医疗纠纷为零。

2、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3、 科室综合治理案件发案率为零。

4、 新冠肺炎院内感染人数为零。

二、依法执业考核标准:

1、持证上岗,依法执业,凡应对证上岗的部门,岗位持证上岗率100%。

2、科室人员普法教育、安全教育、消防培训率达到100%,做到建立台账,痕迹管理。

3、临聘人员上岗前,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受教育率应达到100%。

4、严格落实疫情防险措施和医疗流程,工作人员防疫知识知晓率100%

三、规范作业和操作标准:

1、严格执行医疗规范和工作流程,杜绝违规操作。

2、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和医疗设备及普通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严格妥善管理。

3、无条件执行医院有关停电检修或限时排除设备故障等有关决定,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提前准备工作。

四、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市卫生健康委的行业规定,“八项承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务人员“十条禁令”等系例规定,严禁酒后行医、酒后开车,严禁擅自脱岗、窜岗。

2、严格执行医院“日安全报告”制度,各科室每天下午4点后在安全群内报告当天安全情况,不论科室发生任何事故,必须及时向医院报告,不得延误报告或瞒报。

五、科室安全及安全员制度:

1、医院科室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治安管理条例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设有安全员,佩戴“红袖标”, 实行“一岗双责”。各科安全员应对本科室安全进行巡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日对科室安全情况进行汇报。

2、办公室、休息室、治疗室无人时,一定要关好门窗,科室内严禁存放私人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

3、 科室要将安全工作纳入日交班内容,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六、综合治理:

1、严禁科室工作人员参与一切不正当的非法组织活动(吸毒、嫖娼、赌博、非法集会、游行)。

2、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和事发生,维护我院治安稳定,搞好科室内部安定团结,确保维稳工作顺利开展。

七、科室消防安全网格化检查标准:

1、科室要按照《西安市中医医院安全生产网格化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定期自查。

2、提高防范意识,确保科室消防器材数量完好无损,严禁在办公室、休息区域、学生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炉子、电褥子、电饭锅、电磁炉、电暖器),严禁在室内外乱接乱拉电源,不得违规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出现以上行为每发现一次对相关科室处以200元罚款并全院通报,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3、积极配合和参加院内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及消防演练活动。

4、正常上班时科室消防安全门必须打开,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5、办公区域严禁吸烟,按规定使用明火,如因违反规定导致出现火情,取消责任科室年度评优资格,对当事人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警告、通报批评、行政处罚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职工电动车辆需在指定地点充电,如违反规定导致火灾等事故发生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车辆管理制度:

1、凡在医院工作的所有人员的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都要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停放在本科室或其它地方,如发生意外自行负责。

2、严禁患者电动车、自行车进入病区或乱停乱放。

3、任何车辆不得随便占用消防通道和急救通道。

九、扫黑除恶工作细则:

1、科室组织红袖标安全员定期在病区内进行扫黑除恶宣讲。

2、积极配合保卫科和公安机关搜集涉黑涉恶相关线索。

3、对涉黑涉恶事件及时通报,提前预警,并做好相应防范应对工作。

4、严防外来人员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等带入病区。

5、对寻衅滋事、医闹及影响医疗秩序的外来人员应及时报告。

十、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人员体温与接触史汇报制度。

2、严格管理工作人员前往高危险地区。

3、严格遵守医疗和就诊中的疫情防控规定。

4、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新冠肺炎患者和接触者信息。

十一、安全生产考评标准: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主任为本科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负责,负责检查和督促执行等工作。

2、安全生产与科室管理绩效挂钩,实行(月、季、年)考核,定期通报安全生产检情况。

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作为医院综合目标考核的依据。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医院、科室各持一份。

西安市中医医院 (盖章) 科室/ 科主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