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蜜的负担”----为您解读妊娠糖尿病
发布时间:2017-03-16 本文来源: 内分泌科

妊娠糖尿病的高危人群

1.孕前体重超重者(体重大于理想体重的20%以上)

2.尿液检查中提示葡萄糖阳性者

3.葡萄糖耐量受损者(血糖水平高于正常,但未及糖尿病诊断标准)

4.直系亲属中有糖尿病者

5.曾有巨大儿分娩史(出生婴儿体重≥4kg)

6.曾有妊娠糖尿病、羊水过多史者

7.既往有异常分娩史且原因不明

8.既往感染念珠菌性阴道炎和毛囊炎,且反复发作

9.孕妇年龄在30岁以上

妊娠糖尿病的概念

是指妊娠后发现的糖耐量异常或明显的糖尿病,不论是否需要胰岛素或仅使用饮食治疗,也不论分娩后这一情况是否持续,均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

在孕24~28周进行75g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血糖≥5.1mmol/L,口服75g葡萄糖负荷后1小时血糖≥10.0mmol/L,负荷后2小时≥8.5mmol/L,满足任何一个血糖值即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妊娠糖尿病患者在产后6~12周需再次进行糖尿病筛查,如血糖正常,以后每隔3年筛查1次。如血糖异常,按相应诊断予以治疗和管理。

妊娠糖尿病患者分娩后的情况分类

一种是血糖恢复正常,一种是转变为血糖异常。由于妊娠糖尿病患者产后2型糖尿病的发病风险较普通人高出7倍以上,因此即使产后血糖恢复正常,也需要设法维持理想的体重及保持规律的饮食及运动习惯,定期监测血糖值(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防范于未然,如果血糖异常请及时到正规医院内分泌科就诊。